"县长信箱"友情提示:
欢迎您使用 “县长信箱”,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处理。
请您必须提供个人真实联系方式,以利于信件办理和反馈。
1 、受理范围
( 1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 2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3 )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 4 )对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 5 )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特别提示:因本信箱内容是对外公开的,所以有关举报的内容请进入县纪委举报网来举报,不要向本信箱写信。
2、不受理范围(网站管理员将予以删除)
( 1 )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 2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3 )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 4 )无实际内容的;
( 5 )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
( 6 )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3 、办理程序
您的来信将由县政府办信息管理科分类,通知相关单位负责调查回复。
4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您的来信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30日的办理期限。( 详见《国家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5 、公开约定
当您写信时可以选择“公开信件”或“不希望公开信件”,如果选择不希望公开信件,我们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单独联系个人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