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嘉鱼县职工医保报销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县医保局

受理时间:2023-05-22 17:35:16 

诉求内容:市民来电反映,其是嘉鱼县职工医保,5月21日上午其在嘉鱼县宿舍拿扳手拧紧螺丝,床板坍塌导致其左手大拇指指关节砸伤,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嘉鱼医院治疗告知不能医保报销,其认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处理时间:2023-05-24 10:32:48  

处理结果:收到市民投诉嘉鱼县职工医保报销相关事项,嘉鱼县医保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医保局工作人员张华梅于5月23日15:19分与程先生电话联系,据了解,程先生同事在医院帮忙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窗口工作人员咨询能否报销,因程先生住院期间并未进行意外伤害报案登记,窗口人员无法查询到医保登记信息,故回复无法报销。程先生已于23日上午11时10分在政务中心医保服务专区职工意外受理窗口进行了报案登记,工作人员已向程先生和其同事宣传讲解了职工伤害报销流程政策,根据咸医保发〔2019〕36号文件第二节第三条责任认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意外伤害发生时应在24小时内向承保的商业保公司报案,商保公司核查后属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付范围的书面通知参保患者,不属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付范围的应说明原因书面告知。嘉鱼县职工意外报案可到政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区太平洋寿险窗口直接报案或拨打6322501和8904229电话报案,报案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调查人员会联系核查。程先生和其同事均已知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