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2023年贫困户住院报销新规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县医保局

 受理时间:2023-05-20 13:48:19 

 诉求内容:市民来电反映:其奶奶缴纳了嘉鱼县城乡居民医保,目前在武汉就医(已经做了异地转诊),属于贫困户家庭,现咨询贫困户住院报销2023新规如何,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

  处理时间:2023-05-22 16:56:29 

 处理结果:收到市民咨询2023年贫困户住院报销新规相关事项,嘉鱼县医保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医保局工作人员赵雄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1:30与当事人电话联系,根据《咸宁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咸医保发〔2021〕31号)二、巩固完善医疗保障待遇(五)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困难人口可享受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王女士奶奶为稳定脱贫人口,不属于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对象,其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当事人对此次医保局的处理结果及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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