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岭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

发布时间:2025-03-10 来源:嘉鱼县
序号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法定依据承办机构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专项检查计划行政检查文书
1嘉鱼县高铁岭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平安建设办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2嘉鱼县高铁岭镇人民政府对森林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消防条例》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其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城乡建设办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备案后公布并及时调整根据上级统一后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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