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气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2025年)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嘉鱼县气象局


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事项

法定依据

承办机构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标准

专项检查计划

行政检查文书

  1

嘉鱼县气象局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第三次修正

【规章】《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44号令)

综合管理科

对每个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不超过1

是否按照雷电灾害防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开展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嘉鱼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嘉鱼县2025年5-6月关于开展“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

  2

嘉鱼县气象局

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规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2022年第二次修订)

综合管理科

对每个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不超过1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是否符合资质条件,并规范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

嘉鱼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嘉鱼县2025年5-6月关于开展“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

 3

嘉鱼县气象局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行政检查

【规章】《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

综合管理科

日常巡查

是否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升放气球活动


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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