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12(省序号18)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3日,共十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为长流程炼钢企业,2021年以来通过购买短流程炼钢企业指标,超量生产粗钢226万吨。
二、整改目标
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严格按照省化解办下达粗钢产量年度指标进行生产。
三、整改措施
1.优化粗钢调控机制,禁止产量指标市场化交易;加强钢铁行业环保绩效分级结果应用,环保绩效B级以下企业,按照本地区空气质量不达标情况和产量基数,落实压减任务。
2.每月调度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产计划,杜绝超量生产情况。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1.金盛兰公司根据省化解办下达的全年粗钢生产任务547.47万吨,将其合理分解至3家相关企业,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报省化解办备案,严格遵照生产计划,开展每月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完善相关生产台账,确保完整全面记录生产情况,并通过统计平台如实上报每月各项数据。
2.县发改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坚持每月上门核验,查看金盛兰生产相关资料台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生产管理制度、统计上报制度,确保按要求开展年度生产任务;积极运用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等手段,全面掌握各项污染物排放数据,通过综合比对,确保企业上报相关产量数据真实有效。根据省化解办下达的粗钢生产目标,金盛兰公司2024年8月上报本年度生产计划为405.64万吨;2024年全年,公司累计生产粗钢405.64万吨,做到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经营,未出现超量生产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