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发[2022]3号
关于建立科级以上干部联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县直部门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督促、指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决定建立局领导联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主要是牵头单位不在我局的8个专业委员会)和县直相关部门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分工
结合科级以上干部分工情况,原则上确定1名科级以上干部带领相应股室(单位)联系对应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和相关县直部门的工作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刘智联系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人民银行、国网嘉鱼供电公司等单位。联系工作具体落实股室(单位):办公室、环指办。
吴传斌联系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单位。联系工作具体落实股室(单位):生态环境监测站。
程运龙联系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及县河湖库长制联席等单位。联系工作具体落实股室(单位):污染防治股。
高帮群联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联系工作具体落实股室(单位):自然生态股。
刘海联系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科经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投公司、鱼岳镇、国网嘉鱼供电公司、县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等单位。联系工作具体落实股室(单位):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童方华联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商贸流通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科经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等单位。联系工作具体落实股室(单位):应急服务与信息化中心。
二、主要职责
各专业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联系领导和股室(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协调专业委员会和县直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明确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等,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2.沟通衔接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相应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根据县环委会办公室或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工作安排,参加联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或有关县直单位相关活动和会议,参与对联系专业委员会和县直单位年度目标考评等。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学习《关于成立嘉鱼县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嘉环委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嘉环委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熟悉所联系专业委员会和县直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2.每季度向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一次联系工作情况,通报所联系专业委员会、县直部门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下一季度工作安排等,并根据县环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调整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开展督导。
3.各二级单位也要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支持,建立领导联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各镇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