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一)加强领导,强力组织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统筹协调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编制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二)优化整合,加大力度

坚持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切实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将原本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环保业务信息公开汇总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专栏公开。二是印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责任分工,将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更新责任到、站、队,严格审核把关,定期更新公开内容。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省市级报纸10余篇。

(三)突出重点,及时响应

一方面是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所有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答复。2021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2条,全部按照要求进行答复。在门户网站设立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栏目,从规划科技标准、环境质量、监督执法、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教育、自然生态、环境评价、重污染天气发布等九个方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1公示各类信息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本单位的名义制作2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7个,处理决定数量43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2个;行政处罚项目11个,处理决定数量11件。未涉及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县生态环境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县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对此,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注重信息时效性,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三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有效、完整的公开,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31号;邮编437200;电话0715-6339799)。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2022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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