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6年部门预算表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公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对颠覆、渗透、恐怖活动的防范、搜集、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及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中国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4)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使用干部;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15)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负责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控申)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警务保障工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提供装备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
(17)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工作,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18)负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安分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嘉鱼县公安局内设27个机构,其中:综合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13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机构9个。2025年底我局在职民警职工人数273人,退休人员169人。
二、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090.42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2万元,减少0.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0.4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嘉鱼县公安局202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3090.42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2万元,减少0.8 %。。其中:人员经费支5782.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28.13万元,项目支出6280.1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嘉鱼县公安局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2026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028.1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9%,比上年减少555.32万元,减少35%。其中:办公费85.71万元;印刷费7.66万元;水费10.79万元;电费178.8万元;邮电费18.83万元;物业管理费148.54万元;差旅费71.75万元;维修(护)费21万元;培训费25.89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75.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9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13.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4%,比上年增加22.67万元,增加7.8%。增加主要原因:基层办案单位车辆老化,报废更新执法执勤车辆。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8万元,比上年减少69.83万元,减少24.8%。增加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00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办案单位车辆老化,报废更新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5万元,减少了83%。减少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6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834.4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4%。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嘉鱼县公安局共有车辆107辆,其中:在编车辆79台。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比2025年末减少0台(套)。
三、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嘉鱼县公安局项目支出6280.14万元,总计9个项目。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四、202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