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2、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
3、负责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配合协调国防运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4、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
5、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站场、物流园区建设与养护市场、工程质量相关政策、制度与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站场、物流园区等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涉及综合交通运输的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地方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6、拟定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初步意见;指导全县公路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和技术审查工作。
7、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政策和管理办法;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及资金使用等行业监督与管理工作。
8、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指导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和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10、负责督促指导全县船舶检验工作。
11、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及驾驶员培训等相关辅助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指导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承担协调铁路航空、邮政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配合完成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运输方面的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交通运输物流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预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港口、水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监督管理工作(含渔业船舶);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嘉鱼县交通运输局(包含嘉鱼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嘉鱼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嘉鱼县物流事业发展中心、嘉鱼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嘉鱼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三)部门机构设置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交通局本级内设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机关党委、工程计划股、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运输安全股、项目办)。行政编制7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1人、离退休16人、遗属1人。二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嘉鱼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83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0人、退休人员55人、劳务派遣人员22人。 嘉鱼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5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0人、退休人员167人、遗属19人、劳务派遣人员30人。嘉鱼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事业编制32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7人、退休人员17人、劳务派遣人员14人。嘉鱼县交通物流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28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7人、退休人员13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嘉鱼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
二、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936.18万元,比上年增加 11794.89万元,增加6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36.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一般债劵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2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预算数据包含地方确定性项目,上级补助资金。
县交通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936.18万元,比上年增加11794.89万元,增加6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36.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一般债劵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2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25年本级项目新增4个,还包含上级补助资金。
县交通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238.2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41%,比上年减少14.32万元。其中:办公费30.97万元、印刷费3.2万元、水电费23.61万元、邮电费14.26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租赁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2.3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7.26万元、福利费59.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初预算人员比2024年在职人员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11%,比上年减少2.05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持平,减少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按县公车改革政策,本单位公用用车车辆1台,按每车每年3万元编制预算。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交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总数比2020年末减少0辆,原因:保留基本用车,
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末减少0台(套),原因:按照程序处置0台(套),新购置0台(套)。
三、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县交通局项目支出14010.52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县交通局单位2025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