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超市(小卖部)监管的告知函
来源: 时间: 2022-09-05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要求,凡是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超市(小卖部)。我局现向社会公开发布以下内容:一是不再受理中、小学校内食品超市(小卖部)经营许可或备案等申请事项;二是对校园内食品经营许可未到期的,按照“资质合法、行为合规、产品合格”的原则要求,严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四是将依法查处校园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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