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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5期)

来源:      时间: 2025-06-24

咸宁市楚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金银花露

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咸宁市楚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露日期:2025-03-05)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5440300003746720”,经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 明示指标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咸宁市楚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75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产品配方升级,配方变更,包装变更,包装车间工人误将老包装标签用于新配方产品整改措施如下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对员工进行培训,设立新、老标签包装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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