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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5期)

来源:      时间: 2025-07-17

                              

一、嘉鱼县乐万家滨湖超市馆销售的甜酸菖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嘉鱼县乐万家滨湖超市馆销售的甜酸藠头(日期:2025-03-26)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ZJ25420000003331812,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嘉鱼县乐万家滨湖超市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嘉鱼县乐万家滨湖超市馆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原因:供应商提供商品可能质量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如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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