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嘉鱼县民政局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嘉审财通〔20263


关于开展嘉鱼县民政局2025年度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

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嘉鱼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327,对嘉鱼县民政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部门预算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冯仕静

审计组成员:慧(主审) 乐 洹 张文艺

廉政监督员:乐 洹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嘉鱼县审计局

2026323
























附件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