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嘉鱼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 审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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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鱼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

审计调查的通知


嘉鱼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和全县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327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至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刘飞鸣

审计组成员:李 娇(主审) 张 莉

廉政监督员:张 莉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嘉鱼县审计局

2026323

















附件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