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审财通〔2026〕7 号
关于开展嘉鱼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嘉鱼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5月13日起,对嘉鱼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洪 秀
成员:罗 悠(主审)、乐 洹、李 娇、於思伽
廉政监督员:乐 洹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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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审计局
2026年5月8日
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