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嘉鱼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2









嘉审财通〔20267


关于开展嘉鱼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


嘉鱼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513,对嘉鱼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洪 秀

:罗 悠(主审)乐 洹、李 娇、於思伽

廉政监督:乐 洹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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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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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