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审计局关于对嘉鱼县2024年高铁岭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7









嘉审投通〔2026〕12号


嘉鱼县审计局关于对嘉鱼县2024年高铁岭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通知


嘉鱼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8月10日起,对你单位的二级公司嘉鱼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嘉鱼县2024年高铁岭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必要时可延伸审计或调查项目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相关单位和个人,重要事项将追溯到前后年度。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周华强

审计组成员:谭威威(主审) 黄炎文 孟国琴 舒红梅

廉政监督员:黄炎文


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嘉鱼县审计局

2026年8月4日











局内分送: 局领导(1) 投资股(2) 存档(1)

嘉鱼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6年8月4日印发

共印5份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