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斧头湖嘉鱼县渡普镇大路铺村水域 违规围养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2

县环指办:

    《关于对斧头湖嘉鱼县渡普镇大路铺村水域违规围养问题整改的督办通知》文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迅速推进问题整改。现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斧头湖嘉鱼县渡普镇大路铺村水域存在三网拆除后继续围堤养殖,经调查核实,共有5处合计709亩。

二、整改方案:由县水利和湖泊局牵头,联合渡普镇、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编制了《斧头湖嘉鱼县渡普镇大路铺村水域违规围养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迅速开展现场核查,针对核查情况,分类处置,要求渡普镇及时清除围网、拦网,并对2012年后违规修建的、或2016年三网拆除后复养的、或已退垸还湖后复养的渔塘迅速进行整改,在12月底前完成违规围养的渔塘拆除整治,清理现场垃圾,恢复湖泊原状。

三、整治进展:10月10日,县水利湖泊局牵头组建了以县政府副县长杨富佳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由渡普镇负责沟通协调、拆除工作,县水利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负责督办。

渡普镇先后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陈先明、陈天和渔塘上2处坝上拦网进行了拆除,并对所涉渔塘历史情况、形成原因及是否属于三网拆除、退垸还湖范围开展了实地核查,经实地走访、历史资料查况、当事人指认、村委证明,《斧头湖三网拆除有关情况调查表》中所涉渔塘均依据当时渔业开发政策,始建于上世纪8、90年代,且不在2016年三网拆除范围内,也不在2020年斧头湖退垸还湖范围内,不属于《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及省市要求的强制退渔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各级湖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巡查,各级配合省斧头湖管理局,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三网拆除、退垸还湖工作成果。同时,积极配合斧头湖省市整体布局,依据斧头湖相关规划,积极谋划生态修复项目,科学有序的推进退渔工作。

特此报告。

附件:1.现场核查照片

   2.情况说明材料

   3.整改工作照片(拆除拦网)

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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