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功能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嘉鱼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要求,2022419日,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对嘉鱼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拘留所项目现场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现场多处未采取绿化措施。

二、整改意见及下一步工作

1.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落实景观绿化措施。

2.请在2022年4月底将检查意见落实到位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现场照片,填写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表报送到县水利和湖泊局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表

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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