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建二局武汉都市圈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进场桥涵跨三湾支渠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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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报送的《中建二局武汉都市圈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进场桥涵跨三湾支渠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中建二局武汉都市圈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进场桥涵跨三湾支渠项目。本项目3 处跨越三湾支渠:1#跨越点位于武深高速桥下游860m处,采用2根涵管布置,单根直径为1.8m,长8m,顶部路面宽8m,长10m。2#跨越点位于武深高速桥下游200m处,采用2根涵管布置,单根直径为1.8m,长 8m,顶部路面宽8m,长11.2m;3#跨越点位于武深高速桥下游120m处,采用2根涵管布置,单4根直径为1.8m,长8m,顶部路面宽8m,长11.5m。

基本同意评价范围为横向为工程跨三湾支渠处河道管理范围;纵向范围为拟建工程跨越处河段下游至渡普河闸口,上游至百里长渠分水闸。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的主要结论和补救措施。本工程的建设不影响工程河段有关规划的实施,拟建工程建设后壅水及局部冲刷均较小,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影响,工程所在三湾支渠历年岸线基本稳定,程建设及运行对工程河段上下游岸坡稳定无影响。1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管道有压管流过洪,上游产生壅水,为减小壅水对上游影响,采用排水泵抽排形式,增加桥涵处过流能力。对管道下游2m范围渠道采用抛石防冲,抛石厚度为10cm3处抛石总量约为3m3

你单位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和防洪补救措施,应严格按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五、该工程占用的水库管理和工程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工程建设期间,应妥善维护好水利防洪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施工期间应按有关要求处理好弃渣、弃土的堆放;若因施工和运行造成堤防等水利工程险情,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涉及河湖的部分不得在汛期施工,应安排非灌溉期和枯水期施工,并不得影响灌溉和排涝及行洪。因其他原因确需在415日至10月15日施工。你单位4月15日前制定施工期案,报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施工,且严格执行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限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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