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嘉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南有嘉鱼旅游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中国南有嘉鱼旅游区项目工程。拟建工程位于渗子湖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建设内容为长栈道7.0km(其中3.1m宽栈道总长6.8km,6m宽栈道0.2km)、垂钓栈道平台102个、休息栈道平台1个、圆形栈道6个,临时休息帐篷160个,浮桥码头1个,浮桥1个,旅游泊位1个,水库环境综合治理,长港河亲水栈道1个。
二、基本同意评价范围为渗子湖水库周边范围4.85km²,渗子湖水库管理范围内的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长港河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的主要结论和补救措施。本项目建设占用渗子湖水库调洪库容110m³、占用兴利库容6078m³,相应库容占比分别为0.0014%、0.3%。主体工程设计对水库环境综合治理中沙滩公园部分现状山包进行开挖和平整治理,工程后约恢复渗子湖库容8700m³,其中兴利库容8000m³,防洪库容700m³,并对长港河21+531~21+643亲水栈道边坡进行植生块护坡护砌。
四、你公司应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和防洪补救措施,应严格按审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及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五、该工程占用的水库管理和工程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工程建设期间,应妥善维护好水利防洪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施工期间应按有关要求处理好弃渣、弃土的堆放;若因施工和运行造成堤防等水利工程险情,应负责整险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工程涉及河湖的部分不得在汛期施工,应安排非灌溉期和枯水期施工,不得影响灌溉和排涝及行洪。因其他原因确需在汛期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施工。你单位应在4月15日前制定施工期度汛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施工,且严格执行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限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