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水利和湖泊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水利和湖泊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展开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让社会组织、法人和普通公民了解、知晓各种水法规,从而提高了遵守水法规的意识;二是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依托嘉鱼县人民政府网、“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加大了执法和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履行好单位职责,有力地推进水法规贯彻实施的进程。三是进一步在湖北省信用平台上,加强信息监督管理,形成常态化报送机制,做好分类监管信息交换共享,强化信用约束,提高协同监管效能。四是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并在网站上公布今年水利和湖泊局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没有以本单位的名义制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作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73件,公开98件。处理行政许可66件,处理行政处罚6起。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0个,总金额3410982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173 | 98 | 9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 | -1 | 6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6 | 0 | 6 |
行政强制 | 1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3410982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县水利和湖泊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县水利和湖泊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不规范、部分信息内容单一等现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时效性有待提高;有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数量不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的数量和频率仍有待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缺乏专业人员处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仍然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的情况。
为此,我们将积极改进,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在信息收集、信息报送、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突破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推进。二是后期我们将由局办公室主持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网络问政、在线访谈、政府服务“12345”等多种形式,解读宣传重大政策决策,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动水利部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5-6668108)。
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