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等文件,结合实际,特编制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公开后可能危及安全稳定、内部事务、处在讨论办理过程中的信息不予公开外,主动公开以下信息:1.局领导及分工情况;2.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3.规范性文件;4.规划计划;5.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6.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信息;7.经济运行、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价格等数据统计信息;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查阅形式,同时还采取宣传栏、电子屏幕、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0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5:0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5—6668108

传真号码:0715—6358892

邮政编码:437200

电子邮箱:704455826@qq.com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填写《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该表可以在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领取,也可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嘉鱼县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发送至本单位受理邮箱。

3)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预以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