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畔湖轩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嘉鱼县畔湖轩小区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我单位对嘉鱼县畔湖轩小区业委会提交的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使用资金 | 申请时间 |
1 | 3栋2单元电梯维修 | 8235.00元 | 2024年5月 |
1、畔湖轩3栋2单元维修资金账户余额37203.77元,本次申请维修资金8235.00元后,维修资金余额为28968.77元;
2、凡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0715-6355525
联系地点:发展大道131号县住建局8113室
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