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嘉和明园二期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我单位对嘉鱼县三湖社区嘉和明园二期业委会提交的关于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使用资金 | 申请时间 |
1 | 5、7、8、11栋电梯维修 | 257588.00元 | 2025年11月 |
1.5、7、8、11栋维修资金账户余额1089144.00元,本次申请维修资金257588.00元后,维修资金余额为831556.00元。2、凡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月11日前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0715-6355525
联系地点:发展大道131号县住建局8105室
嘉鱼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