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鲲鹏化工有限公司规划条件调整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2

为严格执行国家工业用地管控标准,规范化工项目用地规划管理,结合自然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规定,应湖北鲲鹏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拟将化工园内湖北鲲鹏化工有限公司的土地容积率下限调整为0.6,建筑系数下限调整为30%,现予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日至10月2日,共30日。社会各界可通过邮件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嘉鱼县鱼岳镇迎宾大道32号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请在信封上标注“规划条件调整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ghg6018@163.com。

附件:湖北鲲鹏化工有限公司用地性质调整公示图.pdf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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