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普镇财经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3778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渡普镇人民政府
名       称: 渡普镇财经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0-22
渡普镇财经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渡普镇财经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镇经济发展、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指导村级财务,政策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4、乡镇“三资”监督管理;
5、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情况
渡普镇财经所是嘉鱼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隶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在编在岗9人,退休5人。内设4个职能部门,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财务室。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特色思维,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增强财政监督,强化各项财政资金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强财政综合管理,确保资金规范运行,严格支出程序,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做好三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村级财务公开化、透明化;
按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及时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稻谷补贴资金等惠农补助资金按时准确发放到户,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依法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决算工作;
增强财经所干部队伍建设,以制管人,落实目标责任制及量化考核评比指标。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渡普镇财经所收入总计17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3万元,占决算收入的79.45%;其他收入35.3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20.55%。
部门决算支出17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71万元,占总支出的61.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万元,占总支出的3.82%;卫生健康支出4.9万元,占总支出的2%;住房保障支出14.08万元,占总支出的4.52%。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1年渡普镇财经所总收入171.96万元,比上年决算304.12万元减少142.58万元,下降43.46%。减少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年初预算调整,无项目收入。
2、支出情况
2021年渡普镇财经所总支出为171.96万元,比上年决算304.12减少142.58元,增长43.46%,减少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及无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渡普镇财经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2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35.84万元,同比下降80.85%。其中:办公费3.13万元、水费0.28万元、邮电费0.36万元、电费2.9万元、差旅费0.57万元、维修(护)费4.3万元、劳务费2.75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福利费1.51万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渡普镇财经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3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货物类支出12.03万,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万。
2021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渡普镇财经所2021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2.2万元下降1.2万元,同比下降54.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及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减少聚餐。“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20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48批次、公务接待121人次,人均接待费82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渡普镇财经所资产总额48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459.89万元,非流动资产为25.68万元。
截止2021年底,我所公务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渡普镇财经所无项目支出,无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渡普镇财经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渡普镇财经所无扶贫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