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普镇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30


周玉荣同志: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净堡桥管理力度案提案”收悉我镇为该提案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净堡桥是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县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理应得到有效的保护。针对您提出的点建议,我们已分别采取如下举措。一是签订《嘉鱼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护责任书》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已与县文化和旅游局签订《嘉鱼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护责任书》启动文物保护“一处一策”,责任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安排了1万元的看护经费。是积极争取县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的重视和支持,按照文物保护的原则,合理建议在合适地方选址改建车辆行驶道路。三设立车辆禁行标牌两边桥头设置水泥路障防止大型车辆通过

目前我们已积极与对口部门联系沟通,对净堡桥桥面、桥体、桥基进行保护性修缮,并通过了市文旅局现场验收。同时新建了文物标识,对周边进行了绿化改造,在引桥处新建了6Mx0.6Mx0.5M排水沟和8M排水管道;有效地避免了山洪暴雨对桥面和桥基的直接冲刷,对桥面桥基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

文物保护是地方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不负已任,齐心协力共同保护好文物,留历史痕迹。感谢您的关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