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普镇竹荪种植奖励扶持办法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712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渡普镇人民政府
名       称: 渡普镇竹荪种植奖励扶持办法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1日
渡普镇竹荪种植奖励扶持办法
为广泛推广竹荪种植产业,调动农户的种植竹荪的积极性,经渡普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全镇范围内竹荪种植对象给予奖励扶持,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扶对象
竹荪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奖励标准
竹荪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户,按每亩每年补贴流转费用200元;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户,按每亩每年补贴流转费用300元。
三、兑现程序
1.各种植专业合作社根据发展的产业达到《渡普镇竹荪种植奖励扶持办法》规定的面积后,逐级申请。
2.村级审核。由村两委对合作社提出的产业扶持申请进行审核,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确定。
3.公开公示。将经由村民代表大会确定通过的合作社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4.镇级审批。对村级上报到镇级的合作社,经由镇党委审核确定后,由镇农业办现场核查,兑现奖励扶持资金。
5.该奖励办法由镇农业办负责解释,审批兑现由镇法律顾问签字确认。
四、时间要求
奖励办法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五、资金来源
资金由涉农相关资金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