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渡普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42093 文       号 : 渡发〔2021〕17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中共嘉鱼县渡普镇委员会、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调整渡普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中共渡普镇委员会 渡普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渡普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镇党委、政府决定,对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分工通知如下:
一、渡普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建斌 镇党委书记
陈 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 组 长:金学群 镇人大主席
余绍东 镇党委副书记
杨 雪 镇党委副书记
李 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阮 维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朱肖邦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汪 健 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余 茜 镇人大副主席
黄汉文 镇综治办副主任
李志东 镇干部
黄义雄 镇干部
管子明 镇干部
周 敏 镇干部
陈学文 镇干部
龚 熙 镇干部
聂 炜 镇干部
陈宽信 大路铺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鲁小桥 烟墩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孔凡祥 净堡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王恒洪 王家庄村党总支部书记
田庆飞 东湖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王光华 渡普口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张昌华 杨家咀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昌先发 蒲圻湖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龙德武 渡普口派出所所长
孔洪河 渡普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光荣 渡普镇财经所所长
陈方林 渡普镇水利站站长
高 亮 渡普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孔新国 渡普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王 彬 渡普镇林业管理站站长
鲁普教 渡普镇环卫所所长
熊 艳 渡普镇卫生院院长
石 翊 渡普镇规建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绍东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茜负责做好河湖长制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分工
江建斌 负责全面指挥河湖长制工作。
陈 明 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担任斧头湖(渡普段)湖长。
金学群 担任金水河(渡普段)河长。
余绍东 担任西凉湖(渡普段)湖长。
杨 雪 担任峡港河河长。
李 娜 担任幸福河(渡普段)河长。
阮 维 担任余码河(渡普段)河长。
朱肖邦 担任赤城湖湖长。
汪 健 担任后湖湖长。
各河湖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
三、各村、镇直部门分工
水利站: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明确纳入总量;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
农技、畜牧中心:负责农业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掌握农业污染总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减少化肥使用量。
林业站:开展河湖库沿岸绿化,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派出所、执法大队:负责配合各部门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
环卫所、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范围内农村卫生治理工作,配合做好河湖日常保洁工作。
财经所:负责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河湖专管人员、设备及河道巡查保洁等专项工作经费。
卫生院:负责河湖污染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防疫工作。
各村:负责所在村范围内湖泊、河道的巡查、管护、保洁等综合治理工作。
中共嘉鱼县渡普镇委员会
嘉鱼县渡普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