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考核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17163 文       号 : 簰政发〔2022〕3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簰洲湾镇
名       称: 关于印发《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农村面貌和生态质量,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村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二、考核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统一标准,坚持政府组织,镇纪委监督,奖惩并举的工作原则。
三、考评对象
簰洲湾镇14个村。
四、考核的内容与标准
(一)“三清理”: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
(二)“三拆除”: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
(三)“三整治”: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乱搭乱接。
(四)网格员及保洁员环境整治履职工作情况。
五、考核方式
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以工作实绩打分。考核工作采取年初镇农业办确定各村整治点的方式,按照《簰洲湾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实地考核,逐项量化评分。
六、组织领导
组长:赵伟
副组长:刘立洵高兰林
成员:李重文张玉刚王耀甲 周高平 蔡亚强
肖智雄张鹭杨静 张连喜 金维高
夏朝辉袁林
考核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李重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监督实施交叉检查、考核和公开工作。
七、考核工作机制
(一)考核人员:全镇组成4个考核组,由镇农业办、纪委、农口部门、各村书记或负责农业工作的专干组成。
(二)考核流程
1、确定检查组。考核前一周,检查人员共同抽签确定分组。
2、确定备检村。由镇农业办统一制定各村每季度整治村湾(组)名单,各检查组自行确定本组检查工作时间(不得迟于每季度最后一天),需履行交叉检查原则,检查组成员不得检查本村。
3、实地检查。检查组成员需全部到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顶替,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备检村开展检查,检查员依照检查评分细则逐一对备检村人居环境情况进行打分,对村庄整体面貌和扣分项拍照佐证。每组需当天完成检查任务,并在检查日当天向镇农办递交检查结果及佐证材料。
4、检查频次。每季度检查1次。
5、抽签地点:镇农业办公室。
6、检查监督。检查组抽签过程全程由镇纪委监督和检查,并接收各村及广大村民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问题线索。
八、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经镇农业办审定后在镇工作例会及各村公布,并纳入村主职月考核。
九、本制度由镇农业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