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及二十大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2-4207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及二十大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及二十大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部门、相关企业:
为扎实做好会议已召开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为进一步增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效,切实形成“牵头抓总、部门参与、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开展中秋国庆及二十大期间安全大检查,为确保节日期间全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从2022年9月9日至10月21日,检查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工贸企业、液化气站、加油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水上)交通、公共消防、特种设备、农田水利设施、小作坊、餐饮等重点领域。
二、检查内容
(一)工业企业(含危险化学品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订及落实情况,是否按月填写“一情况两清单”。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专人管安全;是否针对不同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风险辨识牌以及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到位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锅炉、叉车、吊装、槽罐车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进、转岗人员按规定培训并考核合格等情况。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是否按要求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是否落实了防范事故的措施,是否存在屡查屡犯、查而不改的问题。
4.风险辨识和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查看企业是否针对不同岗位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及其执行情况;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营造安全工作条件;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组织实施的情况。
5.装置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日常的维护及定期检测情况;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等系统、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的有效投用情况。
6.加油站、液化气站罐区运行管理情况。包括罐区管理制度制定、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倒罐、清罐、装卸车等环节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罐区设置温度、液位、压力监测和联锁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情况。
7.涉及“三重一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以及人员持证情况,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易燃易爆厂所。涉及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工艺操作规程的修订及执行情况,工艺指标的控制情况;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关键装置日常的维护及定期检测情况;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罐区管理制度制定、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罐区设置温度、液位、压力检测和联锁情况等。
(三)烟花爆竹。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和违规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查看烟花爆竹专营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相关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用于建设管理、仓储和职工住宿的活动板房消防安全及用电管理情况;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升降机、塔吊等大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五)综合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看客运站疫情期间管理台账记录,是否到位。2.水上交通。重点检查镇辖区内,渡口载客的船舶是否达到渡船标准,是否是“三无”船舶,载车船舶是否有三角垫木,船员是否有操作证,是否有渡口违规开航。救生、消防、防污设备是否配齐和有效。有无代渡、超载、违规载运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要严格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夜航、超载等违法行为。
(六)有限空间安全作业。重点查看存在密闭或半密闭空间、容器(有人员进入作业),可能引发人员窒息或中毒的场所。例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池、腌菜厂的发酵池、存放粮食的大型容器及其他有限空间。查看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单位是否按安全流程作业,执行通风及有害气体检测等安全步骤。
(七)公共消防及冬季取暖安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要检查老旧居民楼、宿舍、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楼道内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以及火灾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做好冬季取暖安全检查,村(社区)要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防止居民闭门烧炭取暖;市场监管所要对在售的大功率电器进行抽检,严防伪劣大功率取暖电器流入市场。
(八)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企业、宾馆酒店等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叉车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年检情况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九)校园及食品安全。检查各类熟食店、糕点店、餐馆、单位食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操作员是否有健康证。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决销毁不合格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检查幼儿园、中小学公共设施、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尤其是企业、校园等公共食堂卫生安全,防止中毒等事件发生。
(十)农机水利设施安全。重点检查各处泵站、涵闸的应急物资配备、管理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机械设备及电路安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小组成员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簰洲湾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内容,迅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二)依法办事,务求实效。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较小隐患或无隐患的企业下发《现场检查记录》(详见附件1)。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做到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
(三)严格督查,总结提高。此次大检查期间,镇纪委将对各小组开展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请各小组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地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需要附检查的隐患清单),并于10月1日前上交检查情况、10月21日前上交复查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镇应急办。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