簰洲湾镇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3484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
名       称: 簰洲湾镇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簰洲湾镇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乡振发〔2023〕12号)文件精神,为持续跟踪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情况,按照过渡期工作安排,我镇将继续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主要包 含3项具体内容:一是脱贫户、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家庭成员基础信息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情况;三是驻村工作队轮换指标变化情况。实地采集相关指标信息并审核后,统一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如收入、务工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计算周期为2022 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其中涉及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口径规范的有关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发〔2023〕4 号)文件要求执行(详细参考附件 1、2、3)。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等,取值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二、工作安排
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于10月开始,11月中下旬完成。
(一)工作安排部署(10月底前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全覆盖组织开展培训,讲解有关政策和系统操作等内容,部署安排采集录入工作。
(二)采集录入信息(11月20日前完成)。全国信息系统将于2023年10月20日24时开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录入功能。各村要充分发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联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等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实地采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信息,严格审核确认后,准确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根据各村工作进展和数据分析需要,适时申请关闭数据录入功能。
(三)数据分析清洗(11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扎实推进数据采集录入和数据分析清洗工作,镇乡村振兴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疑点数据筛查和分析,及时反馈相关村进行核查核实并整改。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层面将适时开展数据分析和实地监测调研。
(四)提交总结报告(11月28日前完成)。采集录入信息工作完成后,我镇将根据核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开展数据分析,根据各村数据录入情况起草总结报告并上报县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强化镇、村两级监督指导责任。强化调度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人员投入力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统筹。结合年度动态管理工作,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实地采集期间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户和一般农户要及时启动识别纳入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及时制定帮扶计划,落实监测联系人,尽快实施针对性帮扶措施。数据录入工作要错峰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工作流程。要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程序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人员直接工作责任,户表信息原则上要通过入户采集获取,如因采集对象全家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无人在家、无法实地入户采集的,可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采集,并做好相关记录。脱贫户、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年度收入等重要信息必须经采集对象和信息采集人员“双签字”确认。
(四)确保数据质量。通过全国信息系统中的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辅助开展入户采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数据分析,对核实确定的问题数据要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