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518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嘉鱼县簰洲湾镇
名       称: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25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嘉鱼县簰洲湾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关于“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镇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簰洲湾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创造发展环境。抓好镇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镇域内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保护、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工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群众组织自治,推动农村民主建设。
(三)搞好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等服务。
(四)促进稳定和谐。做好农村扶贫开发、五保户供养、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政府建立并落实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情况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隶属嘉鱼县人民政府管辖,一级行政单位编制,截止2020年12月,在职在编干部33人退休干部24人。内设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等内部机构。辖区内含14个行政村、2个社区。
第二部分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关于“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收入总计2866.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66.20万元。
2020年我单位支出总计2866.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66.2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4万元、一般公务服务支出768.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0.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2.78万元、农林水支出1176.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1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收入总计2866.2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2563.31万元增加302.89万元,增加10.57%,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0年我单位支出总计2866.2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2563.31万元增加302.89万元,增长10.5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41.58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149.45万元增加192.13万元,上升56.25%。其中:办公费6.84万元、印刷费2.01万元、咨询费7.90万元、水费0.13万元、会议费0.82万元、电费12.79万元、邮电费4.51万元、差旅费3.04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公务接待费9.75万元、专用材料费2.79万元、劳务费15.18万元、委托业务费6.30万元、工会经费7.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3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簰洲湾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4.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83.26万元。
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数322.81万元比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309.20万元增加13.61万元,主要原因是做到应采尽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9.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26.27万元减少6.5万元,下降32.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为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应急工作,用车次数减少,招待次数减少,招待费用降低,“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1、市政府临时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及人数0人;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0.02万元,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车辆保有量为辆,均为公务用车。2020年决算数10.02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13.23万元减少3.21万元,同比下降32.03%。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为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应急工作,用车次数减少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9.75万元较2019年支出数13.04万元减少3.29万元,减少33.74%。批次230,人次1380,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为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应急工作,招待次数减少,招待费用降低。2020年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交流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合计4057.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25.44万元,非流动资产1232.23万元。
2.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实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
3.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14个指标,其中杨塌湖退渔还湖工程专项资金、村级保障经费、义务兵补助、“以钱养事”经费、村级农业税附加等。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严格按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镇扶贫资金安排910万元,其中新洲村稻蛙养殖基地资金130万元,刘家堤村农业示范区生产路硬化资金130万元,水毁修复工程资金300万元,三湖连江水库灌区东干渠(簰洲湾段)水毁修复项目350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