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鱼县纪委2024年决算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2753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嘉鱼县纪委
名       称: 嘉鱼县纪委2024年决算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嘉鱼县纪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嘉鱼县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嘉鱼县纪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嘉鱼县纪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嘉鱼县纪委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及其管理的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辖区党员、村小组组长及参与本村(社区)各类事务的有关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以及镇纪委、派出镇监察室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县属企业、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中共嘉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嘉鱼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县纪委与监委(以下简称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和市纪委监委负责。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加强对派出机构和镇纪委、派出镇监察室的领导;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嘉鱼的省管和市管企业纪检监察室工作加强指导、检查、监督和相关保障;落实“两为主”要求,加强对县管企业、学校、医疗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双重领导。
(三)部门机构设置
嘉鱼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包括的单位如下: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嘉鱼县监察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嘉编发〔2017〕50号)文件,撤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依法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嘉鱼县纪委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嘉鱼县纪委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县纪委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室部13个,派出机构5个,行政编制73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上年度末实在在职职工85人,政府性雇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16人。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25.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2.82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新增干部职工,办案数量增加。
示范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25.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2.82万元,增长11.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7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示范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120.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7.82万元,增长10.86%。其中:基本支出2120.72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万元,占本年支出%。
示范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20.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7.82万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新增干部职工,办案数量增加。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7.8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新增干部职工,办案数量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示范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0.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82万元,增长10.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新增干部职工,办案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7.49万元,占84.29%。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支出(类)176.87万元,占8.34%。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64.03万元,占3 %主要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92.33万元,占4.37%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1.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2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4.21万元,对和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87.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4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71万元、印刷费16.23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1.8万元、邮电费3.75万元、差旅费233.77万元、维修(护)费4.92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1.76万元、公务接待费3.99万元、劳务费51.78万元、工会经费43.32万元、福利费17.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8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8%。较上年增加7.5万元,增长33.25%。增长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已经到达报废标准,维修费用增多,上年度由于系统关闭比较早,有部分公务接待在本年度报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4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4 %;较上年增加3.25万元,增长15.7%。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单位车辆已经到达报废标准,维修费用增多。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加油及公车维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9.8 %,较上年增加2.19万元,增长(下降)121.7%。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开展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2个,人次45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5.45万元,增长97.2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案数量增加等。
(说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填写,也不用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结论
县纪委2024年度整体绩效综合评分为90分,县党风室组织了1场电视问政,对全县多家单位进行了问政,达成预期目标,拍摄廉政宣传视频5部,用多种方式传播宣讲廉政文化知识,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守住底线。每月组织一次“月讲月评”学习新的案件查处方式方法及办案思路。
二、部门概况
(一)人员情况
县纪委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室部13个,派出机构5个,行政编制73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上年度末实在在职职工80人,政府性雇用人员6人,退休人员16人。
(二)内设机构
嘉鱼县纪委监委包括的单位如下: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嘉鱼县监察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嘉编发〔2017〕50号)文件,撤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依法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三)县纪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及其管理的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辖区党员、村小组组长及参与本村(社区)各类事务的有关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以及镇纪委、派出镇监察室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县属企业、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202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7.51万元,公用支出944.21万元。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要求,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核算纪检监察业务、案件查办、警示教育等重点工作经费,全年累计规范支出各类经费944.21万元,保障了专项督查、案件查办、队伍建设等核心工作顺利开展,经费使用效率稳步提升。
存在不足是预算编制精准化不足,对于部分临时性,突发性业务经费需求预判不够充分,使得编制数和执行数存在一定偏差。以后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度。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嘉鱼县纪委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4年度电视问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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