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3157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第6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就任政、邹中奇名下鄂(2023)嘉鱼县不动产权第0002406号宗地闲置土地处置事宜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听证会地点: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听证申请人:任政、邹中奇

五、听证内容:

任政、邹中奇名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已被我局认定为闲置土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闲置原因为自身原因。地块位于鱼岳镇三湖连江主坝下,面积为6635.2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将采取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我局已向任政、邹中奇送达《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嘉自然资规闲听[2024]18号),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现组织听证。

六、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会举行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鹏,电话:0715-6359068)

嘉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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