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567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全县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落实,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公布我县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3月13日,武汉椿岭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工王某在排污过程中发现炉水颜色异常并现场取样,同时第一时间将锅炉水异常情况报告安全主管,启动应急预案,停车排查系统。最终发现是车间内换热器内漏物料进入蒸汽系统。此次事件王某和安全主管杨某在事故萌芽阶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该公司隐患举报相关规定,奖励王某、杨某当月安全绩效奖励500元。
案例二:2024年12月5日,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后勤电工方某在B栋6楼执行日常巡检任务时,察觉到空气中异常的焦糊气味。凭借专业经验判断存在电气安全隐患后,方某第一时间联系安全部消防工程师徐某某对B栋6楼展开细致排查。经逐层逐区检测,最终锁定隐患位于电梯前室——该处照明灯因线路短路引发发热烧焦,绝缘层已出现碳化现象。在徐某某的专业指导下,方某立即切断电源,拆除故障灯具并更换受损线路,同步对周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现申请给予方某 800 元现金奖励、徐某某 500 元现金奖励。
案例三:2025年3月20日,嘉鱼县华泰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员工饶某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消防水池水位过低,立即电话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这一隐患,并将消防水池注满水。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专业人员核实评估。经确认,与火灾相关,该隐患属于重大隐患,若未及时发现处理,极有可能引发严重生产事故。根据公司奖励机制,给予饶某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案例四:2025年5月15号湖北省嘉鱼蛇屋山金矿有限公司选矿二厂员工黄某某发现铁架桥上道路不畅通,同时有被角铁边端和铁板边角绊伤到行走人员脚部,该员工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阻碍通行的部分角铁、铁板进行清除切割消除安全隐患。根据该公司隐患举报相关规定,奖励黄某某200元。
案例五:2025年6月19日,湖北时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诗经花园项目部,技术人员方某某在巡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3#楼木工班组人员穿拖鞋作业,该员工及时向项目部上报,项目部立即叫停木工作业,对违章作业班组人员给予罚款,并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依据公司隐患排查奖励制度,给予方某某同志3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