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696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应急管理局
名       称: 嘉鱼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2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54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6条、《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第4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 150号)等规定,制定《嘉鱼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对执法职责范围内的35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对145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30%,三年滚动式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编制原则
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
四、考量因素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19人)
持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且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4人。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8条规定,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计算。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24×80%=19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4769日 )
2025年度法定工作日251日×19人=4769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710日+非执法工作日1924日+监督检查工作日249日=4883日>总法定工作日4769日,符合要求。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249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
35家次×3人=105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
145家次×33%×3人=144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710日)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0日
2.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1300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80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90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0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30日
8.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0日
9.行政复议、行政应诉60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执
法工作任务700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1924日)
1.机关值班700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576日
3.病假、事假168日
4.参加党群活动240日
5.法定年休假、产(陪护)假、婚(丧)假240日
五、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重点检查35家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检查次数不低于1次,覆盖率100%(纳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开展监督检查,下同),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3家;烟花爆竹批发2家;非煤矿山1家;金属冶炼2家;轻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6家;轻工(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企业) 3家;轻工(中毒、爆炸)1家;建材(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企业、粉尘涉爆)3家;纺织(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犬企业) 3家;纺织(粉尘涉爆)1家。(见附表一 《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一般检查:一般检查145家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抽取,每年抽取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三年内滚动式全覆盖,其中一般化工类生产经营单位27家;私人加油站、气体充装站共计1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49家;轻 工22家;建材8家;机械18家;纺织10家。(见附表二《2025年度安全生产一般监督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