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市序号17(省序号24)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0964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市序号17(省序号24)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17(省序号24)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共十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未严格落实。咸宁市未按国家规定的绩效分级要求确定企业应急响应措施,咸宁市赤壁长城炭素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未落实相应要求。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在2024年1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落实相关要求不严格。
二、整改目标
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违规行为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对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未严格落实相应要求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2.2024年10月底前,督促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指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改造,推进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
3.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确保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满足技术指南要求,做到可操作、可执行、可核查。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对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对相关负责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罚款处置。
(二)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编制了《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明确企业内部响应流程,明确不同响应分级具体停工减产的设施设备,形成快速响应、操作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制作了《咸宁市嘉鱼县2024年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公示牌》并进行了公示;制定了《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理制度》,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各部门管理职能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流程以及相关的责任考核等。2019年以来,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累计投资近18亿元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4年12月,该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的有组织改造环节、无组织改造环节和清洁运输环节通过了现场评估核查。
(三)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善了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应急减排期间,相关减排产线可操作、可执行、可核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
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