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市序号9(省序号15)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09836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市序号9(省序号15)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17(省序号24)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49日至2025422日,共十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违规偷捕时有发生。2024年3月暗查发现,不足半月内,武汉、宜昌、黄石、荆州、咸宁等地就有数十起非法捕捞行为,甚至在一些生态敏感区内非法捕捞也屡禁不止。咸宁市长江干流石矶头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非法捕捞野生鱼问题。

二、整改目标

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成效,举一反三,严格监管,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击整治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以交界水域、码头、江心洲等非法捕捞高发频发区域为重点,严格船网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2.加强市场监管。对制作、销售、使用禁用渔具,长江野生鱼非法加工、制作、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斩断非法捕捞黑色产业链。

3.加强日常巡查。统筹各方禁捕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联巡联查联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渔政执法视频监控系统作用,进一步完善监控点位和平台功能,实现人防技防一体化。

4.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浓厚氛围。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针对现场摸排发现的问题核查处理,通过监控室工作人员对3月份的监控情况进行回放,发现鱼岳镇江段有6起,均已通过监控平台系统进行派单,护渔员现场处理,公安机关到实地核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长江禁捕重点工作会,总结分析执法薄弱环节和问题,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大执法力度,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项行动“打非断链”专项和清船清网行动,对“三无”船舶、禁用渔具等,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加强宣传力度,开展点对点专项宣传,在新街镇,鱼岳镇开展专项长江禁捕法律知识宣传,进村入户。1-10月份,渔政执法指挥中心天网工程共发现违规垂钓101,出动执法人员714人次,执法车辆209台次,执法艇19艘次,没收违规钓具213根、普法教育185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起,(一般程序案件)9起;开展清船清网行动13次,检查发现地笼66条,“三无”船只10条;共开展联合执法32次。

(三)建章立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先后与武汉市江夏区、汉南区、洪湖、赤壁、白鳍豚保护区等单位建立了跨区域的联合打击机制,签订了联合执法协议,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建立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出台了《关于建立嘉鱼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包保联系制度的通知》,确定县镇村三级包保制度;对禁捕水域分段进行了包保,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设立并公布举报热线。今年高标准制定了《嘉鱼县关于有奖举报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对举报人员按照立案性质进行奖励,并通过融媒体小视频进行宣传;利用已经建成的渔政执法指挥中心,设立并对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热线,安排了专人接听举报电话,利用“天网工程”网络体系,通过手机终端进行任务派单,按时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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