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24(省序号40)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01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24(省序号40)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24(省序号40)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十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严重破坏湿地自然生态和江豚生境,目前缓冲区内仍有4108亩养殖鱼塘。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管护机制,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严格执法监督,遏制违规建设活动。清除违规设施,恢复自然生态。减少生产经营和其他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地的影响,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系统性、稳定性、多样性,促进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三、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审批审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地;加强日常巡查,落实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按照省、市闭环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检查行动。
2.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监控,及时组织对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现场核查,推进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依法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目前,嘉鱼县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地3个分别为湖北嘉鱼珍湖国家湿地公园、西凉湖市级水生物自然保护区、牛头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总面积6386.94公顷,均按国家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工作任务与相关要求,以及所在地政府属地监管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持续加强保护区和保护地监管。严格执行生态保护优先,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从严整治各种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杜绝与自然保护区、各类保护地定位无关的各项工程建设。
(二)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各级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有关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核查。经全面排查,我县自然保护地无违规建设现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