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080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3)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共十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虚报进水浓度数据。黄冈市黄州区遗爱湖污水处理厂、麻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报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分别为82.5毫克/升、106.8毫克/升,此次督察实测仅为19.3毫克/升、28.9毫克/升。黄冈麻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和仙桃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伪造化验单、编造生化需氧量数据。(省序号33)
二、整改目标
压实相关责任主体守法意识,完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体系,提升自行监测水平和质量,确保进水浓度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监测培训,强化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监管,保证数据质量,确保规范管理。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水质检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整改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验收单位:县住建局)
四、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嘉鱼县城镇共有八座污水处理厂(城区及七个乡镇各一座)、两座化验室(分别位于嘉鱼县城区和潘家湾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化验室是由嘉鱼嘉清水务公司负责运营,七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潘家湾镇化验室由嘉鱼县星舟水治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2025年3月21日,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城乡污水运营单位参加了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检测培训,提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2025年3月底,嘉鱼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城区和潘家湾镇污水化验室查看化验流程、报表等资料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要求污水处理厂运营方定期对厂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按时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进、出水水质检测工作进行监控把关,特别对于进水BOD浓度检测要求严格。在今后的工作中主管部门也将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保证城镇各污水处理厂水质检验工作真实有效合规,厂区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五、整改结论
已完成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