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序号20)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0901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嘉鱼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序号20)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序号20)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424日至202559日,共十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不力,甚至顶风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和装备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应立即淘汰。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全省还有12台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等落后设备未淘汰。

二、整改目标

完成落后产能退出。依法依规淘汰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等落后设备。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4月底前,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全面排查。(整改单位:县科经局、县发改局,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验收单位:县科经局)

2.建立长效机制。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强化部门和地方纵横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整改单位:县科经局、县发改局,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验收单位:县科经局)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高位部署推进,确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范威同志担任责任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单位、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三是全面摸底排查,组织各镇、开发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未发现企业存在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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