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序号1)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090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
名       称: 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序号1)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序号1)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2日,共十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省序号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整改目标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各级各部门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干部作为担当,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生态文明学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校)、网络培训等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形成建设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统筹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基层宣讲活动。在全县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全面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整改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验收单位:县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构建责权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作为担当。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工作,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整改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验收单位:县整改工作专班)
3.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引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定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激励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整改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嘉鱼开发区;验收单位:县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4.加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督办和通报。压紧压实各地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整改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验收单位:县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5.持续开展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行动,加快形成预防人为干扰监测的技防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站点周边环境巡查,运用通报、约谈、考核等手段,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预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等问题发生。(整改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验收单位:县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四、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2024年以来,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12次,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多样化深层次宣传。研究制定《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2024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1次,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均已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学习内容,先后3次开展专题授课,实现全年主体班次教学全覆盖,累计培训179人次。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余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5000余份,截至目前利用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发布新闻稿件403份,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
2.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责任体系。根据《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推动县直相关单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在县政府网公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县委县政府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3.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研究制定《嘉鱼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嘉鱼县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方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考核,压实属地和县直单位工作责任。《嘉鱼县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方案》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指标4个,设置分值12分,涵盖“大气环境质量”“水生态环境质量”“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领域。
4.加强督办检查,压实工作职责。202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组织相关部门下沉一线,先后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1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3次。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纳入《嘉鱼2025年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明确环保督察工作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提升预防人为干扰监测的技防能力。经排查,我县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1个,位于滨湖路空气质量监测点;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点3个,分别为斧头湖、陆溪口、纱帽水质监测点;省控断面水质监测点1个为西凉湖水质监测点,均已按照生态环境监测国家总站要求建设,并由省级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运维管理;其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执行。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现象。
五、整改结论
已完成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鱼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15-6348001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麒麟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