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鱼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 01105619X/2026-2015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嘉鱼县教育局
名       称: 嘉鱼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突发全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所指突发安全事件主要内容有: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七)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和督促工作。
县教育局成立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教育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各学校和单位必须完善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四)区分性质,处置得当 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局班子成员
成 员: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基教股、党工股、督导室、招考中心、教科中心、信息中心、后勤中心、体卫艺股、职成教股、教师管理股、改薄办、资助中心、活动中心等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
3.组织、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处置其所属学校的突发公共事件;
4.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5.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
(二)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主要职责:收集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建议;督促各单位和学校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
(三)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县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党工股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党工股承担。
成员:党工股、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基教股、后勤中心等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中心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后勤中心承担。
成员: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基教股、后勤中心等股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体卫艺股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体卫艺股承担。
成员:办公室、计财股、体卫艺、后勤中心、基教股、职成教股等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改薄办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计财股承担。
成员:办公室、基教股、职成教股、改薄办等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应急部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决定成立工作组(调查组)到现场;决定信息报送(公布)的内容方式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的事项;督促对事件涉及人员的责任追究。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
成员:办公室、计财股、信息中心等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级教育机构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的严重事故。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招考中心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招考中心。
成员:县招委各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事件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上报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性质、程度、波及范围的初步判断和目前的应对措施);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
四、信息报送发布
(一)信息报送发布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祥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县教育局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及时报告外事部门。
(2)文件报送系统
报告工作组组长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县教育局要及时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3.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信息发布
严格新闻发布制度。县教育局对外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审定,办公室负责执行,重大信息发布请县政府办公室审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舆论导向。
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县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县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三)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和学校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县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县教育局和学校进行处置工作;必要时, 县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县教育局不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市、县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执行。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处理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物资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加强与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足额到位。教育系统要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三)资金保障
县教育局每年应在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学校也应安排相应的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同时要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四)人员保障
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同时应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能发挥作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要采取措施,督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2)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①学校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县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临场指挥。
②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学校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③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要继续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校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④必要时,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可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启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⑤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按《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班主任、教师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涉及外教或留学生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县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派工作组靠前指挥。
(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县教育局视其情况派出工作组,协助学校做好工作。
(5)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当地119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②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④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②积极组织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③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避免继发性危害。
(3)校园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对蓄水池、水塔要有效封闭、对水面要加强管理,同时制定应急抢救方案,配备救援设施;
②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溺(落)水者,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请卫生等部门支援。
(4)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要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②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往医院;
④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②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
③配合公安部门搜寻物证。发现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同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县教育局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制度整治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
③学校和县教育局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他们疏散。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公安交警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③迅速通知伤亡人员亲属,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8)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同时向教育局报批。
②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现场,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③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9)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③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报告,学校及时向教育局报告,争取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④学校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把持和帮助。
(10)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②发生重大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③饮食(供水)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置。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②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12)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①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②采取各种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③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责任报告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A.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县教育局接报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直至报告省教育厅。
特别重大(I级)或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同时直接报告教育部。
B.进程报告
I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直至教育部。
Ⅲ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直至教育部。
C.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应急反应
①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县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县教育局应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主要反应是:
A.根据当地政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监测险情,检查学校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
B.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稳定。
②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县教育局负责领导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A.I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县教育局救灾指挥部立即运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县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及时掌握灾情,研究措施;同时派工作组到灾区协助工作。
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县教育局根据当地政府部署,协助学校开展救灾工作;同时根据灾情确定应急支援内容和规模。县教育局要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工作。县教育局根据灾情,研究帮助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并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反映。
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1)灾区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受灾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局帮助学校落实应急措施和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县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协助工作。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县教育局和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首先做好本单位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教育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理。
(1)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能或可能影响教育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供电相关事件,由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各级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①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②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③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Ⅰ级事件
①县教育局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处置工作。
②县公安局主管局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及时破案。
③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市工作组批准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正面报道,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或恶意炒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
④县工作组根据市工作组办公室部署,传达国家、省关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的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再次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⑤县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2)Ⅱ级事件
①情况一(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拟考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
②情况二(试卷使用范围在一省内或市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参照Ⅰ级事件。
(3)Ⅲ级事件
①县教育局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室、基教股、仪器站、招办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办公室、招办值班,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教育媒体和网站相关信息。
②县公安局根据县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立即对互联网进行监控;发现泄密有关的信息,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员,并将网站信息通知电信部门和县工作组办公室;同时派出由局级领导带队、有技术专家参加的工作组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③县电信部门根据县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立即对互联网进行监控,防止有关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得知)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将其封闭。根据需要控制其他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有关情况通报县公安局和县工作组办公室,必要时派工作组指导、帮助事件发生地监控涉密信息。
④县委宣传部根据市工作组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报道和炒作。
⑤县机要保密局和监察部门根据县工作组的要求,组织、协调事件发生地保密和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指导。
⑥县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县工作组办公室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有关情况续报县工作组办公室。
⑦案件侦破前,县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县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新闻媒体管理。未经县工作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发布失(泄)密事件有关报道。
⑧破案后,监察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⑨考前未破案,但确定试题未大规模扩散,县工作组报请市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考试可如期举行。
(4)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试被迫中止,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5)考试期间发生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被迫中止考试,按“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6)考试中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按失(泄)密Ⅲ级事件处置。教育部门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公安部门立即派出警力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八、附则
本预案是嘉鱼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响应工作文件,各学校应遵照执行,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也应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