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4期)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23634 文       号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4期)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10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

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日期:2023-04-19)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3421221602730344”,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嘉鱼县市场监管局责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的主要原因是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应该从严查验购进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文件。整改措施如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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