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4期)
索引号 : 01105619X/2023-2363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4期)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10
一、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日期:2023-04-19)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3421221602730344”,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嘉鱼县市场监管局责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嘉鱼潘家湾店销售检验不合格“香蕉”的主要原因是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应该从严查验购进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文件。整改措施如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