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05619X/2021-3384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2 15:09:54
胡春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嘉鱼港总体规划》(修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快嘉鱼县港口规划修编的批复建议,有利于加快启动我县港口码头建设,充分发挥嘉鱼港作为湖北省重要港口的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2018年6月,我县启动对嘉鱼港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进行修编。为充分发挥长江水道优势,此次修编规划中在保护区范围外(簰洲新港区六坛作业区规划了20个3000兼5000t级通用泊位,规划利用岸线2300m,8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含集装箱泊位)占用岸线1015m,2个成品油泊位和2个LNG加注泊位,规划利用岸线770m;陆水河节堤枢纽下游规划4个1千吨级散货泊位,规划利用岸线415米。
当前,重新修编的《嘉鱼港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分别于2019年3月、2019年8月2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2019年10月,嘉鱼港总体规划报告已通过县、市政府报省政府,同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环保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未受理《嘉鱼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致使《嘉鱼港总体规划》无法批复。为此,我县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部门,多次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沟通汇报,积极解决嘉鱼港选址占用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问题。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经同意对该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进行调整优化。
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部门,促使嘉鱼港总体规划尽快批复,港区内宜建码头早日落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县黄金水道的优势,促进嘉鱼临港生态新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