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嘉鱼县2025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公示

索引号 : 01105619X/2025-1971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名       称: 关于征集《嘉鱼县2025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和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推动全县汽车消费市场实现能级跨越,县科经局研究制定了《嘉鱼县2025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8月19日17:30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15-6362016)

附件:嘉鱼县2025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嘉鱼县2025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活动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514号)、《咸宁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咸政办发〔202515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和提振全县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市场实现能级跨越,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乐购嘉鱼・焕新出行

三、活动时间及参与对象

(一)活动时间

202591日起,截止时间最长至1231日(具体截止时间视消费券使用情况适时调整)

(二)发放对象

所有在嘉汽车经销处购买汽车的消费者

(三)参与商家条件

1.嘉鱼县的汽车销售企业,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汽车销售发票,并建立相应会计台账;

2.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须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积极配合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活动交易真实性的审查

四、合作单位(消费券发放平台)

中国银联湖北分公司

五、活动规则

(一)资金投放

全县共发放新车消费券800万元

(二)消费券种类

购置6万元(含)至10万元车辆,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车辆,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购置20万元(含)以上车辆,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

(三)消费券使用范围

参与活动商家销售的新车(7座以下乘用车)

(四)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

1.消费券采用到店刷卡立减的模式发放,每人限领取一次,每辆车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2.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可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湖北省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叠加。

(五)资金核销和兑付

消费券核销时,参与活动商户需要提供车辆订购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明、支付小票、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核验资料复印件。消费券资金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经审计确认并公示后兑付资金。

六、责任分工

县科经局:负责统筹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核定参与商家企业、对接银联公司、核销购车消费券;负责政策发布和解释。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县级消费券专项资金、资金协调拨付、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商品价格等方面的监督,严肃处置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负责汽车质量、合同、广告等投诉纠纷处理,维护消费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县税务局:负责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票审核,发票违法违规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汽车促消费活动期间的公共安全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和打击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线索。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促消费氛围。

各镇、开发区:负责落实在属地和企业宣传汽车促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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