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发布时间:2025-09-04

嘉鱼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嘉鱼县统计局

嘉鱼县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嘉鱼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038个,比2018年末增加1873个,增长37%;产业活动单位5549个,增加1945个,增长35%;个体经营户20848个,增加2777个,增长13.3%(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038

100.00

企业法人

4020

79.79

事业单位、机关法人

405

8.04

社会团体法人

82

1.63

其他法人

531

10.54

二、产业活动单位

5549

100.00

第二产业

1189

21.43

第三产业

4360

78.57

三、个体经营户

20848

100.00

第二产业

1158

5.55

第三产业

19690

94.45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47个,占18.8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17个,占18.20%;制造业643个,占12.7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502个,占59.97%;住宿和餐饮业1840个,占8.8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78个,占8.05(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5038

100.00

20848

100.00

农、林、牧、渔业

137

2.72

280

1.34

采矿业

13

0.26

制造业

643

12.76

913

4.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1

0.81

建筑业

424

8.42

280

1.34

批发和零售业

947

18.80

12502

59.9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8

4.33

1678

8.05

住宿和餐饮业

121

2.40

1840

8.8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8

1.95

108

0.52

金融业

4

0.08

房地产业

184

3.65

5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17

18.20

789

3.7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48

4.92

126

0.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

1.3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5

2.08

1655

7.94

教育

130

2.58

120

0.58

卫生和社会工作

88

1.75

58

0.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1

3.39

494

2.3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82

9.57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9191人,比2018年末增加13409人,增长16.9%,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0616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3409人,减少3783人,下降11.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5782人,增加40014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9552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072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3349人,占29.4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166人,占12.84%;建筑业8640人,占10.9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833人,占56.93%;住宿和餐饮业1072人,占9.7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250人,占7.55%(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

女性

从业人员

(人)

其中:

女性

合计

79191

30616

49552

20724

农、林、牧、渔业

924

288

670

143

采矿业

464

125

制造业

23349

8690

3652

17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28

322

建筑业

8640

2010

1019

182

批发和零售业

7833

3216

28212

1164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50

1034

3742

991

住宿和餐饮业

1072

698

4824

228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20

344

214

83

金融业

281

127

房地产业

2187

997

22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66

3532

1659

51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17

946

382

1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19

24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84

471

3177

1879

教育

3954

2465

352

233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78

2014

138

7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81

775

1489

82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144

2314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8.8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648.03亿元,增长52.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0.87亿元,增加153.27亿元,增长45.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7.99亿元,增加495.09亿元,增长43.6%。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33.6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633.9亿元,增长211.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7.00亿元,增加142.6亿元,增长136.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86.62亿元,增加491.3亿元,增长251.5%。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87.47亿元,比2018年增加108.3亿元,增长18.6%。(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

位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368.87

933.62

687.47

农、林、牧、渔业

5.10

0.80

5.25

采矿业

18.25

11.02

4.33

制造业

415.91

199.16

416.7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19

4.84

11.34

建筑业

42.54

31.99

47.48

批发和零售业

36.32

10.71

86.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12

9.58

19.75

住宿和餐饮业

8.98

4.71

4.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3

0.32

4.10

金融业

房地产业

60.14

55.49

18.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9.22

231.78

43.7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4.98

335.70

9.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6.67

10.66

2.8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6

0.75

3.04

教育

8.53

2.41

3.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54.02

14.32

2.7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19

3.90

5.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5.71

5.47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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