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洲军、钟婷婷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索引号 : 01105619X/2018-156545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嘉鱼县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何洲军、钟婷婷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0-18 00:00:00

关于何洲军、钟婷婷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何洲军、钟婷婷2013326购买张平云位于嘉鱼县鱼岳镇通湖路一栋4-401住宅一套,并于2013326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嘉鱼县房权证鱼岳字第0002815920181018日,何洲军、钟婷婷到我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审核,何洲军、钟婷婷张平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过户给何洲军、钟婷婷前一直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张平云已过世,根据2011年5月11日出具的公证书,张平云的遗产由张晓明一人继承,由于无法找到张晓明到现场签字。现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及申请人提供的张平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何洲军、钟婷婷的完税证明,何洲军、钟婷婷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拟为何洲军、钟婷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面积为92.15/19.92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现予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若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核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依法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登记造册,为何洲军、钟婷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20181018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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